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逾1,400億港元的遺產管理方案,律政司今(6日)發聲明,表示高院原訟法庭委任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為已故龔如心遺產下的慈善信託的受託人,律政司司長並任命范徐麗泰、任志剛和鄭恩基出任負責監督受託人運作的管理機構成員。按香港現行法律,律政司司長扮演維護慈善利益的角色。
負責監督受託人運作
律政司指,龔如心在遺囑中表達成立慈善基金的意願,鑑於所涉及的重大公眾利益,律政司司長按當時需要以慈善事務守護人的身分介入龔如心的遺產事宜,並參與相關訴訟,並且於2024年5月16日,法庭批准由律政司司長提交的遺產管理計劃。受託人的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於)監管華懋集團的商業運作、審批集團的財政預算及集團擬作出的重大決定。
此外,受託人亦會就慈善事務方面的工作作出預算,以用作慈善項目、募捐,和按龔如心的遺願籌辦「中國的類似諾貝爾獎的具有世界性意義的獎金和基金」。
前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在2007年離世,遺下巨額遺產,華懋慈善基金雖然打贏陳振聰發起的爭產訴訟,但慈善基金在2023年裁定不符「財政穩健」要求,失去信託人身份。法庭遂在去年5月批准由律政司司長提交的遺產管理計劃,當中包括設立慈善信託的受託人和管理機構,以介入龔如心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