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流興創業,不少新的產品和服務品牌亦應運而生,為表揚當中努力推廣品牌,並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力求進步的新興品牌,因此設立了「香港新星品牌選舉」和「香港新星服務品牌選舉」,讓獲獎品牌可起帶頭作用,刺激更多新興品牌更進取提升競爭力,努力衝出香港,爭取成為國際知名的品牌。
「香港新星品牌選舉」和「香港新星服務品牌選舉」原則上各設5個獎項,頒授予表現突出的參賽品牌,得獎品牌獲主辦方批準後,更可於兩年內使用「香港新星品牌標誌」以推廣有關品牌和公司的整體形象,唯必須註明獎項全名及得獎年份。
歡迎優秀新創品牌參與
有意參賽的品牌,必須在香港創立或與香港有實質的密切聯繫,並必須在香港註冊,或者能夠提供足夠的文件證明原創地位和產權。參賽品牌的創立時間不得超過八年,且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並擁有參賽品牌的製造、銷售或經營專有權。曾參加「香港名牌選舉」和「香港服務名牌選舉」並獲獎,又或當屆的參賽品牌,都不可再參加同一組別的新星品牌選舉。
賽事分初賽和決賽進行,評審團同樣會因應參賽品牌的知名度(香港、中國內地及海外)、經營特色、創新意念、品質、形象、環保及社會責任六項標準進行評分。並會於面試成績外,同時綜合考慮實地審核之結果,再決定得獎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