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涉及《寶可夢》系列遊戲的侵權案件做出一審判決。株式會社寶可夢(株式会社ポケモン)指控六間中國公司開發的手機遊戲《口袋妖怪:復刻》(又稱「口袋之旅」)侵犯其著作權,法院判決被告公司須賠償寶可夢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1.07億元人民幣。
遊戲元素高度相似 法院認定侵權
根據法院公告,被訴遊戲中的寶可夢角色、遊戲主角、地圖等核心元素與《寶可夢》系列高度相似,甚至完全一致。法院認定這些遊戲元素組合形成的多個要素系統構成實質近似,侵犯了《寶可夢》系列的著作權,包括複製權、資訊網路傳播權及改編權。
不正當競爭行為被指控
除了著作權侵權,法院還認定被告公司的運作、宣傳等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這些行為進一步加重了對寶可夢公司的損害。
被告公司提起上訴
目前,被告公司中的廣州麥馳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和霍爾果斯方馳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已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寶可夢公司表示,將繼續捍衛自身合法權益,積極應對二審程序。
寶可夢公司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
寶可夢公司強調,一直以來高度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感謝社會各界對智慧財產權的尊重及對良好市場環境的創造所做出的努力。公司將繼續確保寶可夢形象得到適當使用,對於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將堅決開展維權行動,努力營造更健康有序的營商環境。
希望這次判決能夠對市場起到警示作用,讓更多企業重視智慧財產權,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