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部署,深化粵港澳金融合作,促進內地與港澳經濟融合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證監會和澳門金融管理局決定進一步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
內容包括:
一是優化投資者准入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
二是擴大參與機構範圍,新增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為參與主體,為「南向通」「北向通」個人客戶提供投資產品及相關服務。
三是擴大「南向通」和「北向通」合格投資產品範圍,更好滿足大灣區居民多樣化投資需求。
四是適當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
五是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引導金融機構為大灣區居民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下一步,內地和港澳金融管理部門將修訂完善相關實施細則或業務指引,推動各項舉措盡早實施。同時,根據試點情況持續優化「跨境理財通」業務,穩妥有序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支持大灣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