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指,區域法院今天批准律政司的申請,將一宗涉及組織嚴密的「唱高散貨」集團現有案件,與另一宗由東區裁判法院移交的案件合併處理。
案件押後至2024年7月25日再審
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深入調查後,獲合併處理案件中的三名被告葉志輝(男)、蘇龍影(女)及劉家榮(男)被控串謀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使用具欺詐或欺騙意圖的計劃。葉、蘇和劉疑是該集團的骨幹成員。三名被告今天均在區域法院出庭應訊。三人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024年7月25日。
法院批准三人保釋,條件是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所有旅行證件,以及分別繳交50萬元、40萬元及5萬元的保釋金,及於所申報的地址居住及就住址的任何更改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