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為「遠洋集團境外債權人」(簡稱債權人)今日在本港報章刊登全版廣告,呼籲抵制遠洋集團(3377)早前提出的海外債務重組方案(下簡稱方案),稱公司惡意逃債,方案不但把逾60億美元的債務,直接削債9成,剩餘債務也要延8-10年,令債權持有人最低收回率僅有1-2%。
債權人對遠洋集團和股東中國人壽(2628)有6項指控,包括:
1.涉嫌逃債,因為遠洋集團手上有大量優質項目,最近也支付了1筆內債10%的本金和7筆債息,認為公司還債能力,遠超過公司提出的方案;
2.方案提出大額直接削債9成,餘下債務要延8-10年到期,是「毫無底線」。
3.中國人壽作為股東,多次為遠洋集團簽署增信協定,但中國人壽未履行任何義務外,在重組方案中,也未見任何增信
4.懷疑表外融資和關聯方涉及利益輸送。債權人指,遠洋通過出售物業控股公司與投資有限合夥企業等的關聯交易,導致上市公司物業資產流失估計超過100億。另外,遠洋也大幅低於估值的價格將上市公司持有的北京核心地區項目售予大股東。
5.債權人質疑,集團董事及高管管理不善,要追查遠洋境外超過60億美元債務的詳細資金用途和去向。
6.遠洋曾在去年9月公佈暫停所有境外債務項支付,但有消息指,公司有選擇地支付了個別境外債利息;乃違返上市公司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