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港口指,至今已作出超過16.95億巴波亞幣的巨額投資,遠超協議中的10 億巴波亞幣。(資料圖片)
昨日巴拿馬審計長Anel Flores向傳媒指,長江和記實業(001)旗下巴拿馬港口的特許經營合約涉及違規行為,包括長和於2021年續期港口經營權時,未有遵守合約續約程序,意味經營權的合法性成疑。巴拿馬港口今日發公告作出十點回應。
巴拿馬港口的10點回應如下:
- 於2005年,巴拿馬港口公司跟巴拿馬共和國自願簽訂了特許經營合約的附加協議,該協議符合所有適用法律的要求,並經2005年第55號法律批准。根據這份附加協議,巴拿馬港口公司承諾投資超過10億巴波亞幣(約10億美元),並且為其在1997年接管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之特許經營權時繼承的基礎設施,支付額外1.02億巴波亞幣。此附加協議展示了巴拿馬港口公司的重大承諾,也確保巴拿馬的所有港口營運商如現時般能夠在公平的環境中競爭。
已作超過16.95億巴波亞幣巨額投資
- 巴拿馬港口公司至今已作出超過16.95億巴波亞幣的巨額投資,不但遠超於原本特許經營合約要求之5,000萬巴波亞幣投資金額,也遠超附加協議中的10 億巴波亞幣投資金額,此投資已於2020年獲巴拿馬共和國總審計長在歷時約4個月的徹底審計後確認。
- 因此,任何關於巴拿馬港口公司應根據1997年簽訂的特許經營合約支付若干款項的言論,都必須包括相應已有效執行,並且通過法律批准的附加協議。現時外界存在若干與事實不符之言論,不僅扭曲了巴拿馬港口公司跟巴拿馬共和國之間在特許經營合約及其附加協議下之現時法律關係,也跟巴拿馬共和國多年來的行事有所抵觸,實在令人遺憾。因此,任何聲稱指巴拿馬港口公司未有向巴拿馬共和國支付約12億巴波亞幣,絕對是違反事實之謬論。
28年共向巴國支付1.26億巴波亞幣股息
- 巴拿馬港口公司是巴拿馬共和國唯一一家當地政府持有股份的港口公司——10%的股權。在過往28年,巴拿馬港口公司已向巴拿馬共和國支付了合共1.26億巴波亞幣的股息。巴拿馬共和國亦只有從巴拿馬港口公司而沒有從其他港口營運商取得股息。
- 根據1997年1月16日第5號法律及其相應的附加條款批准的特許經營合約,巴拿馬港口公司所獲的相關稅務豁免,與巴拿馬所有其他港口營運商所獲之稅務豁免完全相同。
- 根據巴拿馬共和國審計署在其2020年的審計報告的結論,巴拿馬港口公司有實質遵從其特許經營合約之條款。此外,巴拿馬海事管理局於2021年確證巴拿馬港口公司已完全履行特許經營合約的責任。再者,巴拿馬港口公司獲得的續約特許經營權正在有效執行中,且完全符合所有法定要求。
累計向巴國繳納6.68億巴波亞幣
- 在特許經營期間,巴拿馬港口公司已向巴拿馬共和國繳納了6.68億巴波亞幣,金額遠超當地其他港口營運商的貢獻。
為當地經濟貢獻逾59億巴波亞幣
- 根據巴拿馬共和國總審計長,巴拿馬港口公司透過各項附加價值、間接效應、向巴拿馬共和國繳款,以及各項投資,為當地經濟貢獻逾59億巴波亞幣。
- 在過去10年間,聘用服務供應商為巴拿馬港口公司帶來了顯著的成本節約。
完全遵從營運商標準費用 從未違規
- 巴拿馬港口公司已完全符合巴拿馬海事管理局監管要求,支付與其他港口營運商標準一致的貨櫃裝卸費用。巴拿馬港口公司在任何時間的繳款均完全遵從巴拿馬港口營運商的標準費用,從未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