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建議引入累進差餉制度及推行新的差餉寬減機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中表示,暫定於2024至2025年度第四季實施建議累進差餉制度,預計政府收入每年可增加約7.6億元。
許正宇指出,政府建議引入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建議應課差餉租值為55萬元或以下的住宅物業,差餉一如現時按租值5%徵收。應課差餉租值超過55萬元的住宅物業,則建議首55萬元租值同樣按5%徵收差餉,其後25萬元租值則按8%徵收。超出80萬元的租值,即55萬元再加25萬元,會按12%徵收。按目前的建議,以數量計受影響的私人住宅物業約4.2萬個,比例只佔全港總數約2%。
住宅引入新差餉寬減安排
其續稱,第二個差餉制度修改建議,是就住宅物業引入新的差餉寬減安排,建議日後僅限自然人業主申請住宅物業的差餉寬減,並規定每名合資格人士只可就一個住宅物業提出寬減申請,以更有針對性地提供寬減。
許正宇又指出,政府認為將繳納差餉的主要法律責任,由物業的使用人轉移至業主,會為約40萬個物業單位的業主或租客。帶來不必要的不便,可能要重新商議租約條款,而且有關建議的實際作用有限,特別是現時約九成的住宅物業租約,已由業主繳付差餉,因此建議維持現行做法,即業主和佔用人均有法律責任繳交差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