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鋒鋰業(1772)公布,於上周五收到中證監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以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所述的內幕交易,決定沒收公司違法所得約110.53萬元人民幣,並處以約331.59萬元人民幣罰款;另外,給予董事長李良彬警告,並處以60萬元人民幣罰款;及給予董事會秘書歐陽明警告,並處以20萬元人民幣罰款。
董事長罰60萬人幣 續留任
事件源於2020年,贛鋒鋰業擬認購A股江特電機股份,成為控股股東,期間贛鋒鋰利用其證券戶口,於同年6月至7月買賣江特電機股份,並獲利約110萬元人民幣,期間為內幕信息敏感期。
李良彬仍適合擔任董事,原因無任何內容顯示事件涉及任何不誠實或欺詐行為,或顯示李良彬有任何誠信問題或品格不端;李良彬過往並無受任何中證監及其他監管機構施加任何其他行政處分的記錄;及李良彬擁有豐富的行業經驗等。集團又指,已採取進一步措施加強內部控制,以避免今後再次發生類似事件,而事件的調查和審理工作已經結束,目前公司經營正常。
贛鋒鋰業上周五收報16.06元,升0.14元或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