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發展(017)公布,今日與鄭志剛簽訂出售協議,以總代價2.09億元出售一系列業務,當中包括K11的管理公司K11 Commercial Management Group Company Limited,主要業務為商業物業品牌物業資產管理服務、技術顧問、租賃營運及管理 及顧問服務。另外,亦包括K11 Gentry Club、愛互送有限公司、K11 Loyalty Program Limited及Globo Travel Agency Limited。
集團指,集團核心業務為物業發展及物業投資,基於目前對市場之評估,希望重新平衡其資源分配,優先發展其核心業務,以加強其於利潤率較高業務之資金調配策略。透過出售事項,從而優化成本結構以減少一般營運開支。而鄭志剛將能連接跟世界各地已經建立的良好業務聯繫、人力及資源以建立品牌。
於出售事項完成後,鄭志剛將繼續在全球發展「K11」品牌,由於集團將繼續根據使用「K11」品牌的第三方管理業務的收入收取許可費,因此將從中受惠。此外,透過權利協議,集團可透過外判管理能力提高其資產回報,以換取營運效率,並獲得靈活性,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市況。新世界又指,集團擬將該等出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作一般營運資金,以提升公司股東價值。
馬紹祥:外判專業公司管理可發揮效益
新世界新任行政總裁馬紹祥在業績記者會上表示,K11仍為新世界發展旗下資產及品牌的擁有人,從商業角度,將物業外判專業公司管理及營可發揮效益,加上與鄭志剛目標一致,是雙贏決策。他表示,鄭志剛將成立新公司,為K11商場提供租務同市場推廣,至於物業管理與前線服務則由新世界提供。他認為,可因此節省營運成本,精簡架構,提升回報率。
拒回應出售K11 ART MALL傳聞
至於早前市場傳出集團有意出售K11 ART MALL,他指不時收到不同商業機構查恴詢及建議,但不會回應市場傳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