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日前向銀行及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發通告,指「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發出聲明,識別一些在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武器擴散資金籌集的制度存在策略性缺失的司法管轄區。特別組織亦發表在今年6月26至28日舉行的全體會議所取得的成果。
緬甸應仍列入須呼籲對其採取行動名單
金管局同時提醒銀行及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須繼續就伊朗及北韓實施更嚴謹的盡職審查及其他相應措施。特別組織亦決定,緬甸應仍然列入須呼籲對其採取行動的名單,直至其完成所有行動計劃為止。
金管局又指,特別組織完成對虛擬資產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實施相關反洗錢措施特別組織標準的第五次針對性檢視。特別組織會繼續監察市場趨勢,留意是否有需要採取進一步行動的重大發展。是次報告將於未來數周內發表。
此外,特別組織討論有關第16項建議「支付交易透明度」的公開諮詢結果, 同時考慮到相關要求的複雜性及對支付系統的潛在影響,同意在敲定相關修訂前,與公私營部門的持份者作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