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京東微信號「京東黑板報」公布,12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京東訴浙江天貓網路有限公司、浙江天貓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二選一」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壟斷行為成立,對京東造成嚴重損害,並判決向京東賠償10億元。
京東表示,此次判決不僅是京東反抗「二選一」壟斷行為的一次公正裁決,更是以法治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標誌性時刻,也將是中國反壟斷法治進程中濃墨重彩的一筆。
阿里巴巴2021年曾被內地當局罰182億人幣
2021年4月10日,阿里巴巴曾被內地市場監理總局依反壟斷法相關規定,處以罰款182.28億元,當時該罰款相當於2019年阿里巴巴的全年銷售額即4,557.12元人民幣的4%、淨利潤約23%。
當時阿里巴巴發布公告表示,「我們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此處罰,我們誠懇接受,堅決服從。我們將強化依法經營,進一步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立足創新發展,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