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公告提醒投資者注意近期愈趨流行的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s,NFT)的相關風險,指留意到有些NFT跨越了收藏品與金融資產之間的界線,例如有著與「證券」或尤其是「集體投資計劃」下的權益相類似的結構的細分化或同質化NFT。
證監指,如某NFT構成了集體投資計劃下的權益,推廣或分銷NFT便可能構成「受規管活動」。任何人如要進行受規管活動(不論是在香港或以香港投資者為對象),除非獲得豁免,否則須獲證監會發牌。此外,如有關NFT的安排涉及向香港公眾提出參與集體投資計劃的要約,亦可能會觸發《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認可規定。
數碼收藏品不屬監管範圍
證監指,NFT與其他虛擬資產一樣面對較高的風險,包括二手市場流通性不足、價格波動、定價欠缺透明度、遭黑客入侵及欺詐的風險,投資者應注意這些風險,如未能完全理解NFT和承受潛在虧損,便不應投資於這些資產。據其觀察所得,大部分的NFT都擬代表其相關資產,例如是電子圖像、藝術品、音樂或影片的一個獨一無二的版本。整體而言,如果某NFT是一個真正以數碼形式存在的收藏品,與之相關的活動便不屬於證監會的監管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