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浙江發生一宗「車輛」糾紛,一名男子在社區地下停車場買下3個車位,將兒子的3部玩具車移到車位上停放。物業管理公司與保安多次以停車場車位不足為由,聯絡男子將玩具車移走,供其他業主停車,但遭拒絕。事後,物業管理公司與保安竟然將3部玩具車砸爛移走,男子立刻拿出證明表示,向動手砸車的保安索償6萬元人民幣(下同)。判決日前出爐。
綜合《青島晚報》等內地媒體報道,趙先生在購買住房時,考慮到未來或會購車代步,一口氣買了3個相鄰車位。隨著社區居民增加,他的車位經常被人非常佔用,便決定將兒子的3輛限量玩具車停放在車位上,確保自己的車位不被侵佔。趙先生的舉行引起附近居民的討論,很多業主紛紛向物業管理處提出抗議,批評趙先生做法不僅自私,而且是一種資源浪費。管理處多次與趙先生協商,試圖說服他將玩具車移走,讓其他業主使用該車位,但都被趙先生拒絕。詎料,管理處讓保安砸毀玩具車並丟棄。趙先生隨即向法庭提控,要求保安賠償6萬元人民幣。
網民:憑甚麼人家花錢買的車位要給你停
法庭經過審理,終於裁定,物業管理公司的行為確實違反了法律,侵犯趙先生的財產權利,因此判決物業管理公司需向趙先生支付5.9萬元作為賠償;同時,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趙先生往後能夠正常使用其停車位。法庭還建議社區增加停車位的供應,以解決其他業主的迫切需求。
事件令網民引起熱烈討論,有人認為:「保安每個月2、3千元的薪水,向他求償6萬元,是要逼死人家」,但有很多人支持趙先生,認為購買的停車位權利應該要得到保障,物業公司的處理方式十分荒謬,亦有人批評:「最無恥的就是那些買房子又不想買車位的業主」、「憑甚麼人家花錢買的車位要給你停,好意思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