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一名母親去年1月發現家中保險櫃裏約31斤金條不翼而飛,詢問後才知是其未成年兒子偷偷變賣,到手565萬元人民幣(約621萬港元)後,拿去買名車,甚至還大方送朋友。
最終將林寶堅尼名車退掉
據《星視頻》報道,劉女士的兒子小張當時還未滿18歲,在朋友呂某的協助下,把家中金條偷出轉賣,現金到手後便開啟「買買買」模式,瘋狂購入林寶堅尼名車、奢侈品等,還將近21萬元人民幣(約23.1萬港元)贈予經手賣金的呂某。
劉女士獲知消息後十分惱怒,隨即報警處理,通過公安機關多次協調,最終將林寶堅尼名車退掉,挽回部分損失。但是呂某歸還5萬元人民幣(約5.49萬港元)後,剩下16萬元人民幣(約17.6萬港元)拒不歸還,讓劉女士一怒之下告上法院。
「能賣700多萬,含淚賺了200萬」
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結案件,法院認為呂某協助小張變賣金條、購買名車,所獲21萬元人民幣費用雖為小張自願給付,但並非合法勞動所得,損害了劉女士利益,因此判決呂某應返還不當得利。
相關新聞引發網友議論,直呼「甚麼家庭這麼有錢」、「多大的男孩才幾歲,這小子已經資產百萬了」、「我們買都是按克買,人家都論斤」,還有不少人撥了一下算盤「能賣700多萬,含淚賺了200萬」、「他朋友抽成100萬他還要拿20萬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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