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名油漆工,去年5月因感染肺炎病逝,家屬發現其上班104天只休1天,將用人單位告上法院,日前二審判決出爐,公司需賠償40萬元人民幣(約44萬港元),引發網上熱議。
據《浙江法治報》報道,老家在湖南的阿寶(化名)年約30出頭,2023年2月與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約定阿寶從事油漆工崗位。阿寶工作合同期從2023年2月至2024年1月,隨後被派往浙江舟山一項目工地。2023年5月25日,阿寶因為身體不舒服,請假在宿舍休息。
多臟器功能衰竭
5月28日,阿寶到工地工作,後因身體不適繼續請假休息。當天因病情嚴重送醫就診,後經搶救無效於6月1日凌晨死亡。阿寶親屬遂將用人單位告上法庭,要求某公司對阿寶的死亡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一審法院查明,從阿寶整個病情發展分析,其系因感染肺炎鏈球菌導致後續發展成膿毒血症、多臟器功能衰竭而死亡。該疾病不屬於基礎病,為急性疾病,多發於冬、春季或流行性感冒多發時間,若患者免疫力下降或細菌毒力較強均易感染。
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
此外,查詢發現阿寶2023年2月至2023年5月期間,除4月6日休息外,阿寶在104天的時間裏均處於正常上班狀態,顯然公司對阿寶的用工行為違反了勞動法相關規定。其長時間緊密、連續、不休假的工作導致過度勞累,進而可能產生免疫功能受損等各類身體健康問題。公司違法用工行為顯著增加了阿寶感染的風險,可確認與阿寶死亡之間存在一定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法院遂酌情確認由公司對阿寶死亡造成的損失承擔20%的侵權賠償責任,即39萬餘元人民幣,同時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人民幣,故合計金額為40萬餘元人民幣。涉事公司不服,提出上訴。浙江舟山中院二審維持原判。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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