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農曆新年氣氛濃厚,民眾都會燒炮仗、食糖果慶祝節日。四川成都一名女子卻誤將可用踩、捏、擲來引爆的摔炮當成糖去吃,結果摔炮在咀裡爆炸,令她口腔受傷。女子事後質疑是摔炮包裝與糖果包裝太似,以致造成誤導。
綜合《搜狐千里眼》、《大象新聞》等內地媒體報道,居於成都的巫女士表示,她的弟弟日前帶著一袋零食回來,由於當晚在客廳看電視沒開燈,她看到一包包裝類似小時候吃的香芋味奶糖,就直接拿來吃,詎料剛咬一下,就爆炸了,她說:「當時咀是麻木的,只感覺都是火藥味,後續吃東西刷牙都沒受影響,就沒管了」之後發現口腔受損,就將事件放到網上警愓他人。巫女士說:「我的認知裡面,火炮不應該是盒裝的嗎?」批評炮仗是「反人類設計的包裝」,認為確實很容易誤導人。
網民:包裝確實有點誤導 真是咀巴開花了
事件經報道後,不少網民都認為炮仗的包裝跟糖果的包裝得似,但最令人費解的是炮仗包裝竟然沒有警告或提示文字或標示:「到底誰教炮仗廠這麽做包裝的」、「幸好摔炮威力不大」、「這包裝確實有點誤導人啊,真是咀巴開花了」、「摔炮的包裝真的應該改一改了!做的真的像吃的!太危險了! 」、「這事應該同時舉報銷售商家和生產廠家,沒有任何警示標誌」,認為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要求商家對這類具有潛在危險的產品進行更醒目的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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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禁止非法燃放煙花或爆竹
根據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六條,非法藏有煙花爆竹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危險品(一般)規例第59條亦訂明,未領有許可証燃放或致使他人燃放煙花爆竹屬違法。 任何人觸犯此項規定如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被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