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壇反貪腐風暴,湖北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本月13日就國足前主帥李鐵涉嫌受賄、行賄等5項罪名進行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20年,涉案金額逾1.19億元。李鐵的辯護律師及後接受採訪,被問是否上訴,他表示李鐵還未決定。對於李鐵今天庭審的狀態,律師給出的回答是:平靜、平和、平穩。
【李鐵案最新進展】今天(12月23日)是10天上訴期限的最後一天。內媒引消息指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收到李鐵的上訴書。
47歲的李鐵為著名前國腳,當選中國足球先生,曾出戰2002年世界盃及效力英超愛華頓,2020年至2021年執教國足。他在前年11月,因涉嫌嚴重違法接受調查。
李鐵涉及貪污罪、受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今年3月28日在法院開庭審理期間,他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但未有認罪認罰。
檢方指控,李鐵涉嫌受賄金額超過5,089萬元,涉行賄100萬元,涉單位行賄200萬元,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2,675萬元,涉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3,905萬元。
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的多項指控,包括2019年至2021年,李鐵利用擔任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男足國家隊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球員入選國家隊、贏得比賽、簽約俱樂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人民幣共計超過5,08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