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昨日通過一項具里程碑意義的歷史性判決,最高法院就同性伴侶認定健保受養人資格案做出判決,裁定兩名原告人勝訴。這是韓國大法院首次承認未受韓國民法承認的同性伴侶法律權利。判決宣讀時,現場活動人士爆出一片歡呼。
最高法院表示,國民健康保險法並未明定從受養者適用範圍內排除同性伴侶,僅以同性為由,不允許原告將伴侶列為受養人屬性別歧視,是對人類尊嚴與價值、追求幸福的權利及隱私自由、平等權等的重大侵害。即使承認同性伴侶符合受養人資格,不能認定會因此造成受養者人數不合理增加,或損害財政健全性,也沒有需要特別考慮的損害公益可能性,有必要積極因應當今社會的家庭組成變化,消除在所得等資格相同狀況下的不平等待遇。
事緣男同志以被扶養者身分申伴侶加入健保被拒
兩名原告人蘇晟旭與金龍敏為男同志伴侶,他們在法庭外表示,聽到判決時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甚至高興到哭了出來,他們指,用了4年時間才獲得這個結果,接下來要更努力地推動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蘇晟旭與金龍敏於在2019年舉辦婚禮後,提出「事實婚姻配偶」證明文件,申請以金龍敏為受養人身分加入健保,2020年2月獲准,但在8個月後收到不符資格通知,被要求補繳健保費。蘇晟旭因此提告,認為韓國健康保險公團此舉是對原告及一般異性事實婚姻伴侶的差別對待,有違平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