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2024-01-18 14:59:30

日本案發19歲青年首判死刑 因求愛不遂放火殺害女同學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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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日本甲府發生的殺人及縱火案。(網上圖片)

2021年日本甲府發生的殺人及縱火案。(網上圖片)

日本出現首位未成年的死刑犯。在2021年10月,於山梨縣甲府市,殺害女同學父母以及傷及同學妹妹的一名當時19歲的青年,今日(18日)被甲府市地方法院,判處死刑。是日本首次對「特定少年」判處死刑的案件。

日本在去年將合法成年年齡從20歲調低至18歲,然而當中的18及19歲的犯事青年,就成為「特定少年」,根據在2021年修訂的少年法,如果少年所犯的法律是嚴重可判囚終身或死刑,就會轉到一般法庭審訊。而今次的青年遠藤裕喜,雖然案發時僅19歲,但當時的法庭認為有關情節嚴重而且殘忍,故將其提上地方法院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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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刑的日本青年遠藤裕喜。(網上圖片)

被判死刑的日本青年遠藤裕喜。(網上圖片)

案情指,遠藤在2021年10月,因為對女同學有好感,但遭到該同學拒絕交往,在案發當日前往女同學的家。可是女生當時不在家,遠藤隨即用刀將女生的55歲父親井上盛司及50歲母親井上章惠用刀刺殺,其後亦傷及女同學的中學三年級妹妹,之後再縱火燒毀女同學的家。

實名報道曾引起爭議

有關的審訊爭議是遠藤承擔刑責的能力,控方指遠藤是因為女同學拒絕交往而產生怨恨,對其無辜的家人殺害,並因為想隱瞞殺人證據而將女同學的家縱火燒毀,認為有關的行為是有計劃。而且控方指遠藤未有對事件表現悔改,因此年齡不是逃避死刑的理由,而要求法院判死。至於遠藤的成長環境欠佳,因此被迫提早找工作養家,指其精神狀況沒有完全承擔刑責的能力。

這是日本在少年法修改後,首宗「特定少年」被判處死刑的裁決。根據有關修訂,雖然仍重視少年的更生教育,但對嚴重罪行的少年犯,傳媒仍可以作出實名報道。而早前就有媒體將遠藤作實名報道而受譴責,不過及後當局批准實名報道,令遠藤成為首位可實名報道的少年犯。

日本山梨縣本月中發生一宗殺人放火案件。(網上圖片)

日本山梨縣本月中發生一宗殺人放火案件。(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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