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樓價繼續向下尋底,有部分數年前入市新盤樓花單位的買家,為求止蝕寧願撻訂離場。不過,市場最新爆出有發展商向撻訂買家發出律師信追收差價,涉及金額原來除成交差價外,還追收期內利息支出、管理費等費用,令總賠償較原先預算金額高出超過五成。
據網媒「胡.說樓市」獨家報道指,涉及樓盤為長江實業集團(1113)於2021年11月開售的洪水橋「#LYOS」,目前已屆現樓。翻查資料,該盤於今年5月初連錄15宗「撻大訂」個案,涉及總成交金額為9,146萬元,眾買家料合共損失約992.85萬元。發展商隨即5月中重新發售,據成交紀錄冊顯示,當中有5伙成功售出,成交價由333.9萬至1,323,3萬元,與相同單位於2021年底成交價相比,則低約15.4%至18.8%。
以複式C座地下及1樓單位19為例,實用面積778方呎,連351方呎花園和306方呎天台,三房間隔,今年5月以1,323.3萬元成交,較2021年11月底成交價1,565萬元,賣平241.7萬元或15.4%。
據報道指,是次「#LYOS」被追收差價單位,屬今年5月撻訂單位之一。長實在6月中向撻訂買家發出合共5頁的律師信,指出要求在14日內清還差價,否則會展開法律程序追討,原以為將買入時樓價減去重售後價錢,再扣除已支付訂金,剩下款項為被追收的部分,但律師信中列出五大追收細項,即被追收金額較按重售後價格計算的差價為高。
列五大追收細項 利息支出令賠償金額大增
所列出的五大追收細項包括協議追收期內的利息支出、管理費、3%經紀佣金、重售律師費及終止交易費用。利息支出發展商以最優惠利率(P)加2厘計算,由於樓花期內本港銀行多次上調最優惠利率,2022年中以7厘開始,之後一路升至2023年7月後的7.875厘。據悉,有以400多萬元入市的買家,撻訂後原以為單位重售後會被追收約50萬元的差價,不過計及利息支出等細項後,賠償金額超過80萬元,較原先預算高出逾五成。
長實營業部首席經理郭子威在今年5月「#LYOS」記者會上表明,買家未有完成買賣合約,若單位重售後以較低價錢賣出,集團或向撻訂買家追討差價。事實上,長實過往亦曾向撻訂買家追討差價,包括2013年曾入稟高等法院向何文田「半山壹號」撻訂買家信仁集團有限公司,追討近6,000萬元的物業差價。信仁集團於2008年與長實附屬獲佳投資有限公司簽約,以總代價約3.83億元購入9個「半山壹號」單位,惟最終未有完成交易。
另外,2005年開售的大坑「名門」,先後有多名買家於同年撻訂。長實於2008年底入稟向1個撻訂買家追討單位重售後的差價,扣除已被沒收的136萬元訂金後,共追討7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