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星吳亦凡迷姦案,經過一審後,被判13年有期徒刑,刑滿後將被驅逐出境,遣返加拿大。案件近日進入二審階段,吳亦凡的律師找來證人李恩出庭,指控好朋友都美竹說謊,意圖洗脫迷姦未成年少女的罪名。坊間笑言他同時要一洗「牙籤」的污名。李恩是都美竹閨密,她踢爆都美竹不是像最初爆料稱,是被吳亦凡的員工誘騙入房,「所有朋友拉她走,都美竹卻跑到男方的房間裝喝醉。隔天更炫耀自己跟吳亦凡之間『戀愛關係』,更收取男方3.2萬元人民幣(約36,194港元)的裝身費。」
李恩稱都美竹入院整容扮治療抑鬱症
李恩表示,看不過眼都美竹說謊,稱最初只想要一筆錢,卻利用媒體炒作及公眾的同情心,營造被害人人設,又拿出到醫院整容的照片扮治療抑鬱症,「她寫的每一個小作文,都充斥無數個謊言,怎麼說呢,可悲又可笑。」李恩又在微博發文質問都美竹:「為甚麼當初找我幫忙的時候,跟我說的只是自己被甩了想報復渣男?你的酒量到底是甚麼樣?我最清楚。為甚麼向那些媒體和記者說,一杯酒就會喝倒?」
都美竹無懼造謠誹謗
被指說謊的都美竹,今日在微博強調,未有收取吳亦凡一分賠償及諒解書,更指李恩沒資格作為證人出庭,「這位女士也沒有資格作為證人出庭,請不要再拿我的事情炒作了,近期你對我的造謠及誹謗,我已經通過正規的法律手段維權。你們不需要再試圖通過輿論給我施壓,腦殘粉和水軍的攻擊這招對我不管用,因為在當初選擇站出來的時候,我就已經想到過未來將會面對的一切,所以我無所畏懼。從頭到尾我沒有收過一分賠償款,也沒有寫諒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