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2020-11-25 19:28:00

【7千萬佣金】周星馳包到冚離開 建議分利潤一分純粹情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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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離開時十分混亂。

周星馳離開時十分混亂。

周星馳遭舊愛于文鳳入稟追討逾7千萬的投資分成案,今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周星馳現身高院作供。周星馳於下午離開時,一度混亂,現場傳媒要求他企定定拍照,但他未有理會便登上7人車離開。

對於周星馳曾答應將物業投資利潤的10%分給于文鳳,他坦言已不記得何年何月提及此事,只記得二人吃過晚飯後,在露台上談及物業、其個人投資想法時,曾提及「分成」,他指當時正值樓價低潮及是二人首次談到投資香港物業,又指提議將投資利潤一成分享給她是男女朋友之間的情話,不涉任何商業或法律關係,是基於愛意的金錢上禮物。

周星馳在庭上表示于文鳳幫忙處理公司業務,是基於對方是女朋友並且希望她可以學多點東西。

周星馳在庭上表示于文鳳幫忙處理公司業務,是基於對方是女朋友並且希望她可以學多點東西。

周星馳在庭上稱1996年成立的星輝海外有限公司,主要是處理電影業務,日常運作由胞姊周文姬及員工Brenda Cheung負責,他與于文鳳98年拍拖,對方於00年開始幫忙打理電影公司及私人事務,問到是否欣賞對方的能力才讓好管理業務,周星馳謂︰「主要原因係佢自己喜歡,如果佢唔喜歡,我係唔會逼佢。」他又指于文鳳在電影及房地產均沒經驗,但因為對方願意學習,加上也是自己的女朋友,自己亦想于文鳳學多點東西,又指于十分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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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周星馳以公司的名義,以月薪2萬元聘請于文鳳,周指關於薪酬金額,不記得是由誰提出,相信是因為于「願意,又喜歡」才得出這個金額,並指自己從沒要求于辭去原先的工作,也否認這個協議曾答應將投資利潤的部份給她。代表于文鳳的律師袁國強在庭上指,當時雙方除了簽訂每個月2萬薪酬外,還提過利潤分成,周稱沒印象,並指「分成」二字早於01至02年間,雙方討論物業投資時,曾提及分成問題,但與涉案協議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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