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14人涉嫌詐騙強積金,涉款超過380萬元,單一最高金額超過30萬元,其中6人已被落案起訴,明年1月提堂,其餘被捕人獲准保釋候查。警方會繼續調查案件,調查方向包括所謂中介或經紀,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提交虛假「港澳居民居住證」 訛稱北上定居
警方早前接獲一間強積金受託人公司報案,調查發現有強積金供款人提交虛假文件,包括虛假「港澳居民居住證」及於民政事務處作出的聲明,訛稱永久離開香港前往內地定居,以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警方調查發現有被捕人未按聲明所指日期後離港,部分人更一直無離港。
警方昨日(4日)採取行動,以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拘捕10男4女,年齡介乎26至53歲,報稱建築工人、文員、司機等,在他們住所檢獲強積金供款紀錄、銀行文件。
「中介」收取3至4成佣金
部分被捕人聲稱曾收到自稱中介或經紀的陌生來電,聲稱只要將個人資料提交給中介,就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被捕人因誤信騙徒或一時財困而犯案,完成後相關「中介」會收取3至4成佣金。
市民切勿輕信陌生來電游說
警方稱作虛假陳述提取強積金屬刑事罪行,相關行為可構成「行使虛假文書」、「詐騙」罪等,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市民切勿輕信所謂中介及陌生來電游說作出犯法行為;亦要保障個人私隱,切勿輕易將個人資料及身份證明文件交予未經核實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