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及內地海關於4月9日至30日期間,採取為期3星期的聯合執法行動,加強檢查3地跨境及轉口往北美、歐洲、亞洲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貨物,以遏止3地跨境及轉口往海外國家的冒牌貨物活動。行動中,香港海關偵破19宗案件,檢獲共約5.6萬件懷疑冒牌貨物,估計市值共約1,690萬元。
香港海關透過情報分析和深入調查,於多間本地速遞公司及物流公司偵破15宗相關案件。同時,海關人員於4月15日和16日,在屯門內河船碼頭海關驗貨場先後抽查兩個從廣東南沙抵港、載有懷疑冒牌貨物的貨櫃,成功破獲2宗案件。另外,海關亦於4月12日和28日共偵破2宗案件,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2輛入境貨車,在車上檢獲一批懷疑冒牌貨物,拘捕分別49歲和55歲的男貨車司機。案件仍在調查中,兩名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
懷疑冒牌貨包括手袋、手提電話、手表和鞋履
海關在行動中檢獲的懷疑冒牌貨物包括手袋、手提電話及配件、手表和鞋履,估計市值共約1,690萬元。香港海關將繼續與內地海關、澳門海關及海外執法機構保持緊密合作,透過情報交流及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跨境轉運冒牌物品活動。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進口或出口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