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食安全中心今日(13日)公布,中環鮮貨零售中心一個鯇魚樣本驗出孔雀石綠,食安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環糧食店鯇魚樣本驗出孔雀石綠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從結志街鮮貨零售中心的「利鴻海鮮」抽取鯇魚樣本作檢測,結果發現顯示樣本含孔雀石綠,含量為10億分之0.8。
發言人表示,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和分銷情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將會提出檢控。此外,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本港出售食物不能含孔雀石綠
食安中心指,孔雀石綠是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目前很多國家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孔雀石綠。
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