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14日)起展開全港大型執法行動,並會嚴厲執法,針對行人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攀越或穿過路邊欄杆、過馬路時疏忽地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以及駕駛者的不當行為,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又不排除有其他檢控行動。
稱盼保障市民生命
警方上周表示,今年首兩季發生53宗致命交通意外,創近3年最高,當中造成38名行人死亡,另外單是7月份已新增8宗致命交通意外,導致本港首7月共有61宗致命交通意外,決定在上周末推行的宣傳活動結束後,在今日開始在全港各區嚴厲執法,打擊行人違例過馬路等。
警方未有透露會部署多少警力,只表示會因應各區的交通意外趨勢,制定不同執法方案,強調今次目標是透過有阻嚇性和警惕性方式,改變市民一些錯誤和危險的行為,最終希望可以保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