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近日關注長者2元乘車優惠造成的公共財政負擔。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今日(9日)在報章撰文,提出3個優化方案,包括為乘車優惠設上限及政府的乘車優惠劃一金額等。他指,二元乘車優惠與最低工資是前特首曾蔭權的兩大民生「德政」,認為檢討乘車優惠,需要重溫當時引入乘車優惠的初心和目的,任何改動不能單看財政負擔,亦要顧及受惠市民的感受和需要,強調不能單單因為少數違法者或「濫用」行為,而令政府施政顯得寒酸和吝嗇。
料「樂悠咭」全面實行假冒行為才收斂
周永新指,當年引入乘車優惠用意是鼓勵長者和殘疾人士,外出參加活動和探望親友,不要因交通費用昂貴留在家中,形容推行後效果立竿見影,到2020年,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才將長者乘車優惠資格從65歲降至60歲。他預料,要到「樂悠咭」全面實行後,假冒乘車優惠的犯法行為才會收斂,惟2元乘車優惠是重要的惠民措施,任何改動不能單看財政負擔,必須做到合情合理,不能因為少數違法者或「濫用」行為,而令政府施政顯得寒酸和吝嗇。
提3優化方案 涉限制及封頂
他在文中提出3個優化方案,方案一是限制合資格人士,每月最多可享有120次交通費用補貼,即平均每天4次。他認為若以每程平均8元計算,政府補貼6元,每月最多合共720元,可以令政府在不改變乘車優惠的大前提下,同時控制支出急升。
方案二和方案三是控制補貼金額,包括把每月補貼總額上限定於720元,或政府劃一每程補貼不超過10元,若超出上限則須要自行支付。周永新補充,劃一每程補貼上限是針對「長車短搭」問題,但可能令一些合資格人士,不願到較遠地區參加活動或探望親友,不過如果政府的補貼不封頂,所謂「濫用」就很難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