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5更新】新增警方回應
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及前幹事杜振豪申辦五一遊行,而「香港五一遊行2023(申請中)」專頁,指黃迺元今早(26 日)失蹤。專頁在下午 1 時左右發表杜振豪署名的公開信,指黃迺元已恢復自由,「他未有被拘捕,但情緒崩潰,顯然承受了巨大壓力」,並且已經簽紙取消遊行申請,「但限於《港區國安法》第63條,無辦法透露詳情。」杜振豪指,黃已經盡了一切努力捍衛集會遊行權利,「我完全理解及支持他的決定」,亦指決定申請時,已有預料「故事會如此發展」,但「希望香港人繼續堅持我們相信的價值。」至於正率團訪問北京的保安局長鄧炳強回應時,沒有正面回應警方或國安處有否聯絡黃迺元,僅指任何人若不能確保遊行安全,取消屬負責任的做法。
警:組織人須在整個活動進行期間確保維持良好秩序
警方下午發出新聞稿指,今日接獲一名市民通知,取消原計劃於5月1日在港島區舉行的公眾活動。發言人表示,警方有法定責任管理在公眾地方舉行的公眾遊行及集會,並在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大前提下,採取適當措施,確保相關公眾活動能合法及安全有序地進行。就所有公眾遊行及集會的通知,警方一向根據既定機制進行審核。警方表示,他們曾於4月21日與該名市民會面,以了解主辦方就有關公眾活動的安排。警方強調,公眾活動組織人必須在整個活動進行期間,確保維持良好秩序、公共安全及符合香港法例,並就活動負上法律責任。及至今日,該名市民知會警方取消5月1日的公眾活動。
鄧炳強無回應警國安處有否聯絡黃迺元
《文匯報》今日獨家報道,指黃迺元自行撤回早前提交的「五一遊行」申請。對於警方或國安處有否聯絡黃迺元,正率團訪問北京的鄧炳強未有正面回應,他說由於是組織者決定取消,實際原因要問相關人士,強調若任何人衡量過認為沒有能力確保遊行安全有序進行,取消申請是負責任做法,稍後警方會提供進一步的資料給公眾。他又舉《基本法》條文,聲稱《基本法》確保市民有公衆集會和遊行示威權利,但要確保在安全和不影響他人情況下進行,當局批出申請時會施加舉辦條款。他另提到,訪京期間拜訪不同內地部委,總結2019年事件的經驗,認為本港仍有國家安全風險,重申《基本法》23條立法除了是憲制責任,亦有實際需要,當局正在進行有關籌備工作。
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及幹事杜振豪以個人名義,向警方申請舉辦「五一遊行」,其為今次活動開設的社交專頁今早(26日)發布貼文,指「黃迺元無故失去蹤影」,有傳媒報道指,杜振豪向傳媒表示黃迺元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或拘捕,暫時未知道他身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