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月底公布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的初步構思方案,政府會在取消對沖後設12年補貼期,共涉172億元。廠商會、工業總會、中華總商會、香港總商會及僱主聯會均表明反對,認為政府有責任與商界共同承擔,而非補貼。
總商會總裁袁莎妮指,現時方案的額外供款部分,以僱員年收入的15%「封頂」,以每月供款1%計算,即僱主額外供款15年後便無需再供,故建議政府以15年為界線,取消對沖後首15年「一刀切」與商界承擔一半供款,同時提供無息貸款作支援。她指若以每年25億元計,政府15年的總承擔額為375億元。總商會今日將與政府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