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香港國安法》案件,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第47條作出解釋,當中內媒《新華社》報道,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問題,屬於《香港國安法》第47條所規定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日(31)在電台表示,今次釋法並無影響本港司法獨立。
稱今次釋法是強化賦予香港權力
譚惠珠稱,今次釋法與以往不同,是強化已經賦予香港的權力,認為《國安法》不會針對某一個人能否執業,今次釋法無影響司法獨立,人大常委會並無對香港法庭有任何批評,僅劃清行政及司法角色,表達涉汲國家安全的問題應由行政負責,不應由司法決定,相信不影響法庭的獨立審判權。
政務司長陳國基就在社交網站表示歡迎及支持,亦定當繼續竭力全面有效履行《香港國安法》下的重責。他稱釋法令《國安法》相關條文含義和立法原意更清晰,使特區各機關更準確理解和履行法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憲制秩序,並重申要確保「一國兩制」在港實踐行穩致遠,就要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