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子等9人被警方落案起訴,分別被控妨擾罪,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各人無毋答辯,案件押後8個星期,至5月25日再提堂,各人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罪指,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在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與其他人一同串謀,在中環或中環附近的公眾地方及道路,造成非法阻礙,對公眾造成妨擾;三人跟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和鍾耀華,同時被控在2014年9月27至28日,在金鐘添美道,非法煽惑在場人士,或煽惑在場人士煽惑他人,藉非法阻礙在添美道和附近的公眾地方和道路,對公眾造成妨擾。黃浩銘被控在分域碼頭街煽惑他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李永達被指在夏愨道近添美道煽惑他人公眾妨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