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藝人王寶強遭前經理人、即前妻馬蓉「姦夫」宋喆侵吞工作室232.5萬元(人民幣,下同)一案有結果,北京朝陽區法院今日判宋喆職務侵佔罪成,判囚6年,同案另一被告修雨樂被判囚3年。修雨樂當庭表示上訴,宋喆則稱將考慮後再決定。王寶強律師張起淮隨即在微博上載與王寶強握手的合照,背景3個字「樂開花」引人熱議。
法院指,宋喆在2014年至2016年於「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任總經理及王寶強經理人期間,單獨或夥同修雨樂,利用虛報演出及廣告代言費等手法,侵佔王寶強工作室業務款232.5萬元,其中修雨樂參與侵佔167.5萬元。由於宋喆認罪並自願退還全部贓款,法院依法從輕處罰;修雨樂為從犯並自願退還全部贓款,亦依法從輕處罰。
據悉,修雨樂被捕前是內地知名藝人吳剛與岳秀清的經理人,有傳修雨樂亦是宋喆情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