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案陳虹秀等8人,獲已離港移民的法官沈小民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最後高院上訴庭撤銷陳虹秀及另3人的無罪裁決,下令發還重審4人今(8日)在區域法院提訊。代表陳虹秀的大律師吳宗鑾透露,陳將會就高院的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她希望押後待上訴程序完成才審理本案。據悉陳已申請上訴許可證明書。其餘3名被告並不反對押後,控方則希望今日能夠排期審訊,最後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23日再訊,並指不會等待終院有裁決才為本案排期。各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需發還重審的4名被告,包括23歲學生賴姵岐、27歲電腦程式員鍾嘉能、23歲廚師龔梓舜及43歲社工陳虹秀。庭上披露,陳已就上訴庭的決定入紙申請往終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現仍等待上訴庭處理,其餘3人則沒有提出上訴。陳的律師表明希望可在上訴程序完結後才處理本案,控方則希望可就本案排期,不過控辯雙方最終同意先將案件押後至明年初再提訊,日後再決定是否替本案排期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