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3歲退休男子,在2020年2月、即反修例事件期間,於社交平台發布帖文,討論「點樣殺死林鄭」,上周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成,今日(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6個月。
求情稱純粹玩味性質
被告潘德恕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辯方求情時指,案發時正值疫情,並非社會事件的高峰期。被告在被捕後已同意刪除帖文,且帖文純屬玩味性質,對公眾的影響有限。此外,被告沒有案底,重犯機會低,且在8月曾兩度入院,肺部發現血塊和破洞,需在12月回醫院覆診。
官:看不到被告有悔意
惟法官陳廣池判刑指,看不到被告有悔意,認為他不是後悔發文,而是後悔沒有刪文,針對對象是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案情更嚴重,以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的身體狀況及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酌情扣減兩個月刑期,判被告入獄1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