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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 18:20:00

修例風波|涉2019年理大外衝突 5人今被判囚51至5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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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涉2019年理大外衝突,5人今被判囚51至59個月。(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時,有網民響應網上「圍魏救趙」行動,於理工大學外聲援校內示威者,共13名男女早前被裁定暴動等罪名成立,其中5人今日(6月5日)於西九龍法院被判4年3個月至4年11個月不等;而同案另外8名被告中,4人早前分別被判入教導所或監禁,其餘4人則還押至本星期四(6月8日)求情及判刑。

5人今被判囚51至59個月

今日(6月5日)接受判刑的被告分別為施銘洋(25歲,學生)、陳卓男(24歲,學生)、周家豪(30歲,室內設計師)、洪家穎(27歲,九巴維修員)及黃添樂(28歲,兼職遊樂場顧問及園藝師助理)。5人均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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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另涉8名被告

其餘另涉8名被告,分別為鄧妙小(19歲)、余柏鏗(24歲)、李永賢(27歲)、翟耀瑋(18歲)、陳志遠(23歲)、周豐德(20歲)、林煒綸(21歲)及李傑思(18歲)。當中鄧妙小被判入教導所;余柏鏗、李永賢及陳志遠早前分別監禁4年6個月至5年2個月不等;翟耀瑋、豐德、林煒綸及李傑思則還柙至本周四(6月8日)求情及判刑。

法官:對社會損害巨大

暫委法官嚴舜儀指,暴動發生於商住大廈林立地段,大量雜物包括玻璃碎、磚塊等被遺下,各被告加入,增加暴動集結人群聲勢,但考慮他們沒有親身使用暴力及裝備有限等因素,可酌情扣減刑期。

法官表示,事發地點一片狼藉,有公共設施被破壞,現場遺下大量雜物和危險品,包括玻璃樽、磚塊、易燃物品器皿等,種種損毀對公共開支造成負擔,損失難以估計;法官續指,暴動情節嚴重且性質惡劣,對社會損害巨大,不論被告何時加入,亦必會知道暴動實況,其加入會增加集結人群的聲勢,延續暴動氣勢。

最後法官就施及陳兩人,以4年9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周、洪及黃三人則以5年為量刑起點,而5人因在候審其間積極生活和工作,獲減刑1個月。陳及黃因同意大部分案情或無傳召證人節省審訊時間,獲減刑3至4個月;黃母因確診思覺失調、糖尿病及需接受癌症化療,黃的胞姊需要接力照顧母親獲減刑1個月。最終施需入獄4年8個月;陳入獄4年3個月;周、洪二人入獄4年11個月;黃入獄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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