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案發時只有18歲的中六男生,在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涉嫌用鎅刀刺向一名警員頸部,被控企圖謀殺罪,他早前否認有關罪名,但承認交替的意圖傷人罪,獲法庭許可存檔,法官陳慶偉今日在高等法院判他入獄7年9個月。
現年21歲的被告許添力繼續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他承認在2019年10月13日,在觀塘港鐵站出口天橋,用鎅刀鎅傷警員梁兆祥的頸部,令事主的右後頸甲狀軟骨被刺出一個3.5厘米長的傷口。
官:暴力加劇社會分歧引起傷亡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案中被割頸的警員,右邊聲帶受損,康復後仍長期聲沙,即使被告有其政治信念,亦不能使用暴力,強調使用暴力不但不能解決社會分歧,甚至會加劇分歧和引起傷亡,社會絕不會接受,決定以10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並已還押兩年,最終判被告入獄7年9個月。
被告早前求情時表示,在還押期間學習到很多,明白到自己的仇恨對其他人造成傷害,他向受害人致歉,希望不要讓仇恨延續下去,以免社會再度撕裂。他又提到自己獲大學學士課程取錄,期望社會給他機會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