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1日全港多區有示威衝突,大批人士於港鐵太古站外集結,7名男子涉案被捕。涉案26歲音響工程人員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脫,惟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裁判官劉淑嫻今(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處罰款2000元。同案6名被告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辯方今求情指各人被捕後兩年才遭警方起訴,有被告更在祖母出殯當日才被重新拘捕,案件存在延誤,望法庭輕判;6人還柙今午判刑。
控罪指,被告為26歲音響工程人員林韋丞、32歲戲院經理黎卓然、25歲電腦軟件工程師文城康、20歲陳堃榮、30歲工程師謝誠謙、31歲侍應戴偉軒及30歲銷售員陳朝安,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西灣河康山道近港鐵太古站C出口參與非法集結;林另涉管有雷射筆°
經審訊後,林韋丞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脫,而他在開審前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今被判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