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香港修例風波,大批示威者在7月1日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其中涉「35+」初選案還押的劉頴匡、藝人王宗堯,及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等13人被控暴動等罪名,他們當中7人早前已認罪,包括劉頴匡和孫曉嵐,餘下王宗堯等6人則否認暴動罪,案件今(1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續審。法庭裁定6名不認罪被告所面對的控罪全部表證成立,6人均須答辯,案件明天續審,預料首被告將出庭自辯。
案件明天續審 首被告料出庭自辯
案中6名被告分別是黃家豪(22歲,學生)、何俊諺(23歲,運輸工人)、馬啟聰(32歲,記者)、王宗堯(43歲,藝人)、吳志勇(28歲)及林錦均(27歲,無業)。控罪指,他們連同其他人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參與暴動;除了被告林錦均,其餘被告另被控未有遵守秩序或遵從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而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林則另被控刑事損壞罪。
餘下涉案7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包括羅樂生(22歲)、沈鏡樂(26歲)、畢慧芬(27歲)、孫曉嵐(27歲)、劉頴匡(29歲)、范俊文(31歲)及潘浩超(34歲)。他們另被控違反條例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只有畢慧芬承認此罪,其餘6人的該罪均獲存檔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