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環署採取突擊行動在元朗又新街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檢獲約60公斤懷疑冰鮮豬肉。(政府新聞處圖片)
持牌新鮮糧食店將冰鮮肉充當新鮮肉出售。食環署採取突擊行動在元朗又新街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檢獲約60公斤懷疑冰鮮豬肉,已即時封存作進一步調查,並抽取一個豬肉樣本作防腐劑檢測。食環署指,如有足夠證據,將會提出檢控。行動中,食環署人員亦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兩間新鮮糧食店持牌人發出口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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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獲批賣冰鮮肉屬違法
食環署強調,任何人士未獲批簽而售賣冰鮮肉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該署會繼續密切監察零售層面出售的新鮮肉類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此外,如發現將冰鮮肉當作新鮮肉出售而違反持牌條件,本署會考慮取消有關新鮮糧食店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