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案,7名白衣人暴動罪成,法庭今日第二日聽取被告的求情。
眾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當中3人今日求情,第七被告鄧英斌的代表律師表示,被告事發當天外出用膳,回到元朗西鐵站附近時聽到有人說車站有事發生,「好似有人入元朗搞事」,於是前往了解。法官葉佐文質疑,被告既然只是聽說,不知詳情,為何會拿着木棍,又指元朗的範圍大,事件不一定會波及其村,質疑被告如何憑一人之力保護整個元朗。
法官問律師如果被告只是前往車站了解發生何事,為何遠望仍有手中持棍,要求律師即場尋求被告指示,他有無想過報警,是否相信警方。被告稱,自己相信警方,只是當日較早時有街坊在鳳攸街報警,但沒有警員到場,擔心自己到西鐵站會有危險,所以持棍保護自己。
然而,法官質疑被告前往車站時未知現場發生的是大事或小事,為何仍然持棍,被告去到月台眼見車廂有人被打,為何沒有勸止或即時退後,反駁律師「持棍為保護自己」的說法,指被告「又要驚又要睇」,強調傾向不接受被告只是到場了解,坦言持棍為了保護自己的說法不合理,形容「說話要有點常識」。
官指被告鄧懷琛阻救護離開屬非法禁錮
至於另一名被告鄧懷琛,律師指,被告在在英龍圍阻礙救護員離開只是以為有口頭衝突,想救護員停低解釋;但法官指被告的做法是非法禁錮,是加刑因素,而非減刑理由,認為被告在案件中是指揮的角色,判刑會比其他被告重。早前已認罪的被告林啟明,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已還押一段時間,有充足時間反省當天行為,被告已經知錯及有悔意,而且被告要照顧年長的母親,希望改過自新,早日出獄。
本案是首宗涉及721白衣人襲擊案件,原本涉及8名被告,分別為早前已認罪的48歲的林觀良及43歲的林啟明,以及餘下6名被告王志榮(55歲)、黃英傑(48歲)、鄧懷琛(61歲)、吳偉南(57歲)、鄧英斌(61歲)、蔡立基(40歲),當中除了王志榮,其餘5人全部暴動罪成。法庭早前將案件押後到昨日及今日聽取求情,本月22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