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入境處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在職期間隱瞞自己欠債,向部門申請預支薪金共逾13萬元。被告早前承認4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今日(2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2個月緩刑3年。
分別拖欠債項逾28萬至36萬元不等
被告陳永高,報稱入境處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他早前認罪後被還押,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案情指,被告於1994年至2023年任職入境處,在職期間可申請預支薪金,用以支付結婚、殯葬及搬遷等,並須在申請表格申報其財務負債。被告承認於2009年至2020年期間,先後4次在申請表格虛報沒有欠債,每次申請預支金額由約2.8萬元至4萬元。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從未申報,當時分別拖欠多間財務機構債項逾28萬至36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