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一向為合資格居民提供福利,公共福利金計劃(英文︰Social Security Allowance Scheme)包括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的長者生活津貼、傷殘津貼等,《am730》為讀者整理有關申請指引、金額及申請表,以及津貼發放的安排。
公共福利金計劃|公共福利金是甚麼?
據社會福利署網站表示,公共福利金計劃是為年齡65歲或以上或嚴重殘疾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年老或嚴重殘疾而引致的特別需要。計劃包括高齡津貼、普通傷殘津貼、高額傷殘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社署又表示,申請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的人士,均無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資格
據社會福利署網站指,申請人必須附合以下資格:
-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7年;及在緊接申請日前連續居港最少1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90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1年的規定)
- 於領款期間,繼續在香港居留(不適用於廣東計劃/福建計劃)
- 在本計劃下只可領取一種津貼及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 並非受合法羈留或在懲教院所服刑
若申請高齡津貼:
- 需年齡70歲或以上
若申請普通傷殘津貼:
- 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證明為嚴重殘疾;及嚴重殘疾情況將持續不少於6個月
若申請高額傷殘津貼:
- 除要符合普通傷殘津貼的資格外,還須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證實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他人不斷照顧;及並沒有在受政府資助的院舍(包括津助/合約院舍及參與不同買位計劃院舍的資助宿位)或醫院管理局轄下所有的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在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
若申請長者生活津貼:
年齡65歲或以上的申請人而每月入息及資產並沒有超過規定的限額
若申請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申請表格▼
公共福利金計劃|需遞交文件
政府網頁顯示,遞交申請表時,必須連同下列證明文件的副本,包括:
申請高齡津貼
- 申請人的身份、年齡及居港的證明文件(如香港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等)
- 申請人銀行存摺第一頁 (須清楚顯示申請人之姓名及戶口號碼。社署只接受個人戶口作為領款用途,聯名戶口並不適用)
- 申請人在緊接申請前一年所有旅行證件(包括護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等) 的離港紀錄及有關個人資料的頁數
申請長者生活津貼
- 申請人的身份、年齡及居港的證明文件(如香港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等)
- 申請人銀行存摺第一頁 (須清楚顯示申請人之姓名及戶口號碼。社署只接受個人戶口作為領款用途,聯名戶口並不適用)
- 申請人在緊接申請前一年所有旅行證件(包括護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等) 的離港紀錄及有關個人資料的頁數
- 申請人配偶或同居人士的身份證明文件(只適用於婚姻狀況為「已婚」或「同居 」的申請人 )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方法
- 申請人可親自或由親友代其前往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用電話、傳真、電郵或郵遞方式提出申請,或由政府部門或其他非政府機構轉介
- 申請人亦可在社署網頁下載「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表」,填妥後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寄回或親自交回 社會保障辦事處 。如申請人是已啟用數碼簽署功能的「智方便+」用戶,亦可選擇於網上直接填寫及遞交電子表格
- 社署接到申請後,會安排職員會見申請人
- 所有申請手續均須在香港辦理
- 電子表格1: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表
- 電子表格2: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申請表
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結果/付款方法/離港寬限
當完成調查後,社會福利署會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給申請人,申請人可得的津貼是由社署收到申請的日期;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如在付款年度內居港不少於60天,即使短暫離港也不影響其領取津貼的資格,但在該年度的離港總日數不得超過305天,即在付款年度內符合60天的最短居港期,便可領取全年的津貼。
此外,如申請人經醫生證明身體狀況不適宜親自提出申請,其申請可由社會福利署(社署)署長委任一名受委人代其辦理。有關詳情請向社會保障辦事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