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由明年2月起,把綜援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津貼金額上調3.3%;由明年4月起,把發放予所有類別的綜援金額和長者生活津貼金額上調10元,從而向該等人士發放垃圾徵費津貼。上述措施會分別帶來每年約22.1億元及1.37億元的財政承擔。
長者生活津貼明年4月增至4,205元
以健全成人2人家庭的綜援標準金額為例,明年2月起由每人每月2,545元增至2,630元,到4月起就增至2,640元。長者生活津貼明年2月會由4,060元,增至4,195元,4月會再增至4,205元。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明年2月會由1,570元,增至1,620元。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在會上問及,當局會否設立援助金遞減機制,令健全的受助人士有誘因自力更生。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表示,綜援是作為社會最後的「兜底網」,如果要透過減少受助人的生活資助,迫使他們就業,做法比較殘忍,但強調當局會用不同方法,鼓勵受助人重投就業市場。 另一議員謝偉銓則擔心,提供垃圾徵費津貼會造成反效果,無法達到政府鼓勵減廢的目的。環保署回應指如果受助人不減廢,津貼並不足夠他們支付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