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為名實搶錢!警方搗破一宗涉放高利貸的洗黑錢案,3名有黑幫背景的男子的銀行帳戶過去3年間涉及處理560萬元;涉非法放債活動,70人受害,當中有人借5,000元,實收3,500元,3個月間連本帶利共還了1.44萬元,年利率超過1,000厘。
3名被捕男子分別姓鍾(35歲)、姓何(26歲)和姓胡(28歲),相信為集團骨幹成員,全有黑社會背景,分別報稱地產經紀、洗車工人及無業,當中兩人有案底,涉嫌無牌放債、以過高利率貸出款項,以及俗稱洗黑錢的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等罪。
3戶口洗560萬元黑錢
警方根據情報,發現有人利用銀行帳戶清洗大量犯罪得益,3個戶口在2017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間,每個戶口平均每月有逾200次存款和逾20次提款紀錄,每次存款由100至20,000元不等,處理了280萬元、250萬元及86萬元,合共560萬元,經調查發現戶口由非法借貸集團操控。
調查後更發現此集團最少借貸給70名市民。集團以傳銷電話方式接觸信貸紀錄差的人,聲稱免審批、毋須見面作招徠,引誘借貸,每宗由3,000至5,000元不等,但借貸人須繳付高昂手續費並以高息償還款項。警方周一採取行動,拘捕涉案男子。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吳嘉荊(圖左)指,集團製作商標及名稱與合法財務公司十分相似的網站,圖魚目混珠,借款人只需經過社交媒體將住址證明、身份證副本及銀行號碼交予犯罪集團,成功借貸時,集團會在本金扣取手續費,除非借款人有能力一次過還清比本金多款項,否則須每隔7日要還一次利息。她舉例有借款人借取5,000元,即時被扣取1,500元手續費,之後要每隔7日就要還500元利息,一次過要還7,000元才算清還貸款。最終借款人在3個月內連本帶利共還了14,400元,年利率超過1,000厘,遠遠高於法例許可的60厘。
光顧非法借貸集團財務問題更嚴重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莫子威(圖右)補充指,亦有受害人借款11萬元,最後需還款25萬元,形容「電話借錢形同搶錢」,提醒市民任何情況下不應光顧非法借貸集團,否則只會令財務問題百上加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