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位於堅尼地道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已經「爆滿」,當局遂在金鐘太古廣場租用一個辦公室單位,供前任特首林鄭月娥使用,租約為期3年。政府前年10月表示,金鐘前任特首辦每月淨租手為37.7萬元,即每年452.4萬元,及至上月就表示2023至24年度的租金和相關開支為567萬元,兩者相差114.6萬元。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解釋,567萬元除租金外,還包括管理費、清潔服務和電費開支等。
田北辰倡非核心商業區購物業省成本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指,核心商業區寫字樓租金高昂,加上長遠可能需要為更多名前任特首設置辦公室,關注政府會否研究在現有政府物業內,物色適合處所以設置更大的前任特首辦,節省租金和行政成本,又或在灣仔北等位置優越的非核心商業區購置符合配套設施和保安要求的處所。
陳國基書面回覆指,當局會適時考慮租約到期後的安排,又重申前任特首辦須切合其身份,並符合在位置、交通、便利會見各界人士及保安等方面的運作要求,中環和金鐘被視為適合作設立有關辦公室的地點。他又稱,政府會繼續按特首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2005年的報告書建議,為所有前任特首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設置適切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