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林鄭月娥座落金鐘太古廣場嘅辦公室,過去2年開支2,267萬。新民黨立法會議員李梓敬好驚訝政府冇記錄辦公室嘅使用情況,建議設立關鍵績效指標(KPI),例如要求設立林鄭見市民嘅時間。
李梓敬喺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上質疑係咪有必要租甲級寫字樓。議員田北辰亦擔心如果對方加租係咪要硬食?佢同樣覺得唔需要喺核心商業區頂級辦公室設立前特首辦,佢建議善用政府物業,撇咗800萬裝修費當止蝕,唔係嘅話就越踩越深。
政府指不適合作硬指標
行政署回應話係考慮到冇適合嘅政府處所,同時辦公室要適合前特首嘅身份,包括要接待外國同內地政要,要選擇喺比較中心嘅位置設立辦公室。行政署強調特首卸任之後要繼續推廣香港,離任之後亦要有恰如其分嘅地位同尊重,世界其他地方都有類似安排,認為辦公室性質獨特,唔適合用使用次數做硬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