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錦屏樓前一個周日(15日)發生北角警員開槍案,一名患精神病的男子疑手持菜刀及鉸剪襲擊母親及妻子,並衝向警員,最終被開槍擊斃;死者妻子及死者胞兄昨日(22日)身穿喪服及帶同死者遺照,到灣仔警察總部抗議,並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今日(23日)出席活動時表示,理解家屬傷痛,投訴警察課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死者家屬的投訴個案。
蕭澤頤續指,警員使用使用武力和槍械有嚴謹指引,初步認為同事有根據相關槍械使用指引,作出開槍的決定;他強調重視事件,案件將港島總區重案組會盡快全面調查,完成後會交報告予死因庭,建議法庭盡快作出研訊。
被問到有沒有針對精神病患者的指引,蕭澤頤表示「不要標籤精神病患者」,稱無論有沒有精神病,警方也會跟據情況和守則作出判斷,又指使用槍械的最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夠儘快避免任何人受到嚴重傷害,甚至死亡。
回應被質疑有裝備仍開槍
至於死者家屬質疑,為何警員有盾牌等裝備仍要開槍,及開槍是否可以瞄手或腳。蕭澤頤回應指,警員用槍械是希望盡快及避免任何人,包括警員及第三者嚴重受傷甚至死亡,重申同事是根據相關指引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