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成39人死亡的南丫海難,發生至今近10年,遇難者家屬一直爭取召開死因研訊,其中3名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召開死因研訊,高院法官高浩文今日(24日)頒下判詞,駁回家屬的申請,不會就事件召開死因研訊。
3名入稟的家屬分別為梁淑玲、趙炳全及徐志盛,他們分別是死者梁家杰、趙少琼、徐志偉和徐凱盈的家屬。他們3人早前入稟提交新證據,質疑海泰號船頭用了鋼片加固,南丫四號船圍板高度不達標,亦沒有安裝水密門,是導致南丫四號迅速下沉的原因,認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要求法庭頒令召開死因研訊,釐清真相和責任。
死因裁判官早前裁定遇難者「非法被殺」
惟高院法官判詞提到,明白家屬希望透過死因研訊,追尋至親離世的一切可能詳情,但不認為有足夠證據說服法庭要召開死因研訊。事發在2012年10月1日國慶夜,百多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導致39人死亡,死因裁判官前年去信家屬,指獨立委員會報告及相關的形事審訊,已裁定遇難者「非法被殺」,毋須召開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