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南韓籍慰安婦向日本政府提出索償案件一審宣判,裁定日本政府需要向慰安婦受害者每人賠償1億韓元、即大約70萬港元。日本提出抗議。
判辭中指,綜合多項證據及證供,顯示日本政府的非法行為,導致原告遭受難以想像的身心創傷,卻未能得到應有賠償,認為原告要求的精神賠償金額合理。
日本外務省傳召南韓駐日大使南官杓提出抗議,對南韓未有遵從國際法中的主權豁免原則感到遺憾。日方堅決不接受判決,亦不會提出上訴。
12名韓籍慰安婦受害者在2013年8月,向南韓法院提出民事調解申請,要求日本政府支付精神賠償金。韓聯社引述首爾法院表示,綜合多種證據,認為受害者遭受難以想像的身心創傷,同意1億韓元的精神賠償金額合理,是南韓法院首次對相關案件作出判決。